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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8 17:05:55
本文来自深交所
各基金管理公司:
为推动基金市场发展,进一步完善基金产品开发与创新服务机制,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产品开发与创新服务指引》进行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于2014年11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产品开发与创新服务指引》(深证会〔2014〕126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