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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3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发布公告,对《上海期货交易所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期权与期货市场特定品种将实行相同的适当性标准,合并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适当性办法》)中,该修订案自2019年5月3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进一步优化适当性标准,增加豁免和互认规定,避免客户资料重复提交、重复审查,提高全市场运行效率。
《适当性办法》规定的适当性标准可以概括为“三有一无和其他”(单位客户增加“一制度”),即有基础知识、交易经历、资金门槛,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单位客户还应当有相关管理制度)。在修订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各方参与主体理解期货交易基础知识和期货交易能力的差别,推动修订了知识测试题库,突出基础知识和基本制度要求。更新后的知识测试题库近期将在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知识测试平台上线。另外,修订后的《适当性办法》增加了互认和豁免内容。为符合条件的交易者开通多品种交易权限提供便利。专业投资者、二次开户的客户、具有长期交易经验的客户、做市商、特殊单位客户等可以豁免“三有”要求。原则上,客户就适当性标准的同一项目资料只需要提交一次。
对于修订《适当性办法》,市场各方普遍赞同,认为交易所对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使得制度既能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又对投资者进行了良好的引导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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