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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指数可投资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决定增加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50指数、上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上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上证可交换债券指数和上证投资级可转债及可交换债券指数的临时调整规则:“若样本券发行人发布赎回公告,自赎回公告日后第五个交易日将该券剔除出指数”,该变更将于10月正式实施。除上述内容外,指数编制方案其余部分保持不变。变更后的编制方案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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